筹码赌博(筹码赌博算违法吗)
打麻将,对中国人来说是一项古老的群众性脑力竞技博彩类活动。喜闻乐见,普及度高,既可在牌桌上增进友谊,也可像李安的电影那样,推几把牌就咂摸出挚性大情。
当然,中国人对“好彩头”的追逐,借由麻将这一游戏形式,又有了新的变种和升级,小赌怡情流传甚广,但民俗与法理的冲突,的确要说个明白。
“玩多大算赌”,法律能不能为公民合法打麻将,提供确定的安全边界,这个问题很严肃。前几天,武汉警方对于“麻将政协提案”做出正式回应: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,属于“麻将娱乐”,不予处罚。
但几乎与此同时,在广州城中村六旬老人与同伴玩牌,输赢只有1元到8元,却被以赌博为名拘留了2日。这种迥异的执法标准,让人无所适从。
这几天,咱们都市频道APP也在持续关注此事,并第一时间发布了国内各地的界定标准。《全国各地打麻将赌资多少要受罚?辽宁标准也有明文规定…》这篇文章昨天在APP上引起不小反响与关注。很多伙伴们也是第一次知道,原来咱们辽宁也有准确的界定,多少呢?500块!
在民间,亲友之间打扑克、打麻将,来点“小彩头”非常普遍。这种行为虽然满足了赌博的一些形式要件,但本质上还是亲友之间的娱乐,并没有社会危害性。亲友间的“小彩头”和赌博之间边界在哪里?最高法、最高检在“赌博罪”的司法解释中明确,进行带有“少量财物输赢”的娱乐活动,不以赌博论处。
根据法律规定,构成赌博违法犯罪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,但在司法实践中打麻将很难认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。因为打麻将“带彩”已是社会普遍认可的做法,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认为是一种传统习俗,只不过是数额的大小有别。
因此,即便打麻将被查获,除了从参赌人的口供,以及对涉案钱物等进行数量多少判断之外,难以找到更具有说服力的证据,以认定是否以营利的目的。并且以筹码代替金钱的方式并不难,加上随着支付手段越来越发达,对于确定涉案金额性质的难度也越来越大。
正如一些媒体评论所说:法治必须具有稳定的可预期性,违法和合法应该有明确的边界,公民打麻将应有合理的“安全边界”,这是一份对法治的小确幸。
从赌博罪司法解释的精神来看,最高司法机关还是有意将“全民娱乐活动”与赌博违法犯罪区分开来,以此不限制民众的娱乐自由。处罚赌博违法犯罪固然仍有必要,但面对遍布大街小巷的棋牌娱乐室,处罚的必要性和处罚的标准是执法者首先必须严格把握的。
编辑/郎小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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